【政策】铸造行业准入管理相关文件及已公告的符合《铸造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废止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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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机关: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: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9号 发文字号: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9号 成文日期:2019-06-03 发布日期:2019-06-04 文章来源:装备工业司 分 类:装备工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 第1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经研究,现将铸造行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自2019年6月3日起,我部印发的《铸造行业准入条件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)、《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装〔2013〕375号)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装〔2013〕735号)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暂停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装函〔2016〕548号)等准入管理相关文件以及已公告的符合《铸造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15号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13号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33号)废止。 二、铸造行业相关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作用,加强行业自律建设,维护市场公平秩序,引导监督企业规范发展。 特此公告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(本文转载自工信部网站:http://www.miit.gov.cn) |